《繁花》剧组近期陷入编剧署名争议风波。一位自称1"古二1"的前工作人员在个人公众号发文,详细陈述了自己在剧组遭遇的不公待遇。据其所述,自2018年起他就深度参与了该剧核心框架的构建工作,并按照导演王家卫的要求专门补写了商战情节。然而最终成片仅显示秦雯一人署名编剧,古二不仅未获得应有报酬,连基本署名权都被剥夺。
古二在文中披露了更多工作细节:拿着微薄的3000元月薪,却承担着远超职责范围的工作量,包括剧本创作、日常杂务甚至私人服务。更令人意外的是,他自费垫付的工作费用至今未获报销。为佐证自己的说法,古二提供了多段录音证据。
这些录音资料显示了两类关键内容:首先是创作会议现场,可以清晰听到秦雯在商战情节讨论中频繁表现出专业知识的欠缺,需要古二反复解释基本概念。王家卫在录音中明确表示秦雯擅长情感戏但欠缺商战经验,指示古二负责结构搭建后交由秦雯填充细节。其次是私人聚会场景,录音捕捉到秦雯对陈道明、靳东等演员的不当评论,王家卫则不时附和这些言论。
展开剩余67%面对指控,《繁花》剧组于23日发布四点声明进行回应。声明首先否认古二的编剧身份,称其仅为前期资料收集人员,并指责其在开机三个月后擅自带走剧组资料。剧组强调已1"宽宏大量1"地给予其前期编辑署名,同时指控古二发布的录音经过刻意剪辑,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,表示已启动法律程序。
然而这份声明引发了更大质疑。网友指出剧组在发布声明前先封禁了古二的公众号,这种1"先封口再回应1"的做法显得缺乏诚意。更关键的是,声明对古二实际入职时间避而不谈,且无法合理解释若非核心成员,其带走资料为何会对剧组造成影响。法律界人士也提出,在私人住所进行的录音是否构成侵权尚存争议。
随着事件发酵,更多内幕被陆续曝光。有网友翻出两年前《明报专讯》的一则旧闻,披露另一位编剧A女士的类似遭遇。A曾参与电影版《繁花》的剧本创作,后因项目转型电视剧而退出。剧集播出后,她震惊地发现多个场景与自己当初被否决的创意高度雷同,却既无署名也未获报酬。虽然A女士因缺乏实证未公开维权,但这一爆料进一步动摇了剧组的公信力。
相较之下,古二手握会议录音和工作邮件等实质性证据,使其指控更具说服力。但法律专业人士分析指出,现有证据仍可能不足以支撑维权主张。有观点认为,古二错过了最佳曝光时机——若在剧集热播期间发声,或许能迫使剧组让步。如今时过境迁,相关方恐已无动力解决这一争议。
这场风波不仅暴露了影视行业普遍存在的编剧权益保障问题,更引发了对创作伦理的深层思考。当艺术创作成为集体智慧的结晶时,如何公平认定贡献、合理分配权益,仍是亟待规范的重要课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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